院办公楼管理规定

为进一步规范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(以下简称“长江院”)办公大楼的日常管理工作,结合实际情况,特制订此规定。

第一条  门岗值班规定

  1. 周一至周五上午7:00-9:00,下午13:30-14:30,大门开设自动感应模式,其余时间启用门禁系统(手机后台小程序控制开门模式)。
  2. 周六、周日全天启用门禁系统。
  3. 每天晚上23:00后,大门断电关闭,如有特殊情况,可与值班人员联系。
  4. 长江院三楼平台大门,早晨7:00打开,下午18:00关闭。
  5. 如有大型会议或活动时,根据会议或活动的召开时间,由长江院办公室与值班室协调门禁时间。

第二条  一楼学习室使用规定

  1. 学习室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台账,办公室做好登记与管理工作。
  2. 学生须在晚上23:00前离开办公楼,若有特殊情况,经学生本人申请,导师同意后,由办公室做好登记并告知值班室工作人员。
  3. 学生不能通过非正常方式进出办公楼,且不得随意更换学习室门锁。
  4. 在学习室不能使用家用电器设备,爱护办公设备,不携带外卖食品进入学习室,保持室内卫生。
  5. 节约用电,最后离开学习室的人应随手关灯,遇有风雨时,关好门窗。
  6. 无特殊情况,学生不能到二楼及以上办公区域。

第三条 会议室使用规定

  1. 所有会议室均需通过长江院官网中的会议预定系统进行预定,须至少提前24小时预订,至多可以预订2周以内的会议。
  2. 信息馆202扬子厅会议室,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和管理。
  3. 如未预订,工作日时,在会议室空置的前提下,可临时使用,但需在他人的预订开始之前离开;非工作日无预订不得使用。
  4. 预订会议时需按要求填写所订会议室地址、使用日期、使用时段,同时预订人姓名、邮箱、电话及会议名称、参会人数信息。
  5. 预订成功后请严格按照预订时间使用所订会议室,不得随意占用其他会议室。
  6. 长江院原则上不提供会务服务,如有相关需求,会议预订人可向学校后勤处提出会务服务申请,或与信息馆值班室负责人员联系,申请安排相应的会务服务。
  7. 使用会议室期间,请爱护设备设施,安全使用。会议使用方造成设备损坏的,需全额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。禁止携带食物及饮料进入会议室。
  8. 会议结束后,会议使用方负责关闭所有设备、照明、空调等,保证会议室的干净整洁。
  9. 会议期间借用的移动设备(如鼠标、键盘、无线传屏连接器等),离开时请统一归还至一楼值班室。

第四条 附则

  1. 本规定由长江院负责解释。
  2.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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